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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湖南城管拆除占道经营小摊遭摊主泼开水烧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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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23: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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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烫伤队员当时所着的制服" j2 t- @+ G$ U$ D!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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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位于伏麻井路段新家园门口,此为整治行动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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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介绍彭一波伤情属于二度烧伤,需留院观察治疗半个月8 q' M$ {, H6 }3 F* x
红网吉首站7月17日讯 7月16日,湖南省吉首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通报了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暴力抗法事件。城管部门呼吁,请市民理解和支持城管队员的执法工作。& y: h& R0 W0 p1 D9 v
城管拆除占道经营 遭摊主开水泼淋
& q4 y2 W3 `* n2 r# h& ~5 ]9 I自《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吉首市城管执法部门加强了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7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镇溪城管执法大队对新家园门口一违规占道经营的卖粉摊位进行整治。执法队员先期对摊主进行了劝导,摊主不仅不配合,途中还多次与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就在执法队员强制拆除摊位伞具时,男摊主从身后突然抱住正在摄像的城管队员彭一波双腿,将其摔倒在地。就在彭一波还没回过神时,女摊主王某香直接从锅里舀出一瓢沸水淋泼在其身上。
; {5 V' e& j$ I9 [“什么事不能好好沟通解决,何苦要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彭奶奶告诉记者,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一直都保持比较克制的态度,没有过激行为,摊主的突然暴怒实在让她不能理解。9 o2 z8 h( b% L
医护人员介绍彭一波伤情属于二度烧伤,需留院观察治疗半个月。
3 ?7 Y5 t# n0 F. B( Z8 x当天下午,记者从医院得知,彭一波属于二度烧伤,面积5%,需留院观察治疗半个月左右。据其同事介绍,不久之前,也是因为执法相对人阻碍执法,彭一波被摔倒在地,导致背部多处损伤。事发当日,是彭出院归队的第一天。
! E: f. R5 C% n17日上午,记者在拘留所见到了当事摊主王某香。“我当时是怄那口气,脑壳一下转不过弯,一瓢开水就浇上去了。”事后,对于自己不理智行为,王某香感觉十分后悔,同时也对彭一波表示了深深的歉意,“我自己也有孩儿,现在再回想下,我真的不应该那么冲动。如果可以,请你们转达给那个小伙子,我给他道歉,我对不起他。”
5 j/ l7 m* _" s* u吉首市公安局称,王某香由于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2 `8 Y6 m% r" w" ~
缺乏保障 城管执法的难与惑4 }! J3 Z; H' w
“有些人一看到我们执法就喊‘城管打人’。不排除有部分城管队员不文明执法现象,但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还是比较克制的。”吉首市一城管队长说,局里有明确规定,如果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还会追责。
: w& t! }# t0 {% S0 c“做城管,被打被骂都是家常便饭。” 镇溪大队副大队长谭朝阳在接受采访时胳膊上的抓痕清晰可见。更令他苦恼的是,“如果我们力度大,怕出事;力度不够,没效果。一旦我们放松,又会被骂‘不作为’。如果强行扣押,不仅极易造成冲突,随之而来的还有舆论谴责。”
+ p% F* [* Y$ Z: ~( ?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城管队员反映缺乏安全保障。这不仅仅体现在执法过程中,还包括事后的处理结果。记者多方了解到,城管与小贩间冲突,通常都被视为民事纠纷,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就算有伤害结果也都是通过民事调解来赔偿。对于这种情况,一位公安机关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官表示,实际上为了化解纠纷,避免事态升级。即便是警民间的普通冲突,一般都只会以教育批评为主,只有少数后果严重的恶性事件才会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 x( z4 C  k) U; v1 t! h而面对暴力抗法,城管部门能做的就是联系警方,控制住现场,避免事件升级。另一方面,还要随时关注可能发生的负面效应和网络舆情,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公布事情真相,做好舆论引导。0 A; D, Q8 u8 V9 P, |! i
“我们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克制,但当我们面对恶语相向和暴力抵抗,群众不理解时,哪个又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城管队员小石说面对执法各种委屈,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 T( v$ a0 q; A" X8 H8 Q) u目前《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已明确指出,若以暴力、威胁实施阻碍执法者执法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 g6 C' Z7 a8 z1 P9 p
城管为何频遭暴力 法律专家有话要说( _) Q" H: u3 v6 l0 d
随着吉首市社会经济发展,城管执法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执法内容也在不断地扩大,所以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事件也在不断上升。据市行政执法局提供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该局共计开展大小整治行动93起,日常执法出动量约4.4万余人次,共遭遇阻碍执法、暴力抗法事件63起,执法人员受伤34人次,其中伤情较重入院救治11人次,医疗费用6.7万余元。# w3 |: o3 [: E7 C  E3 h1 {
对此,海圳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杨立君分析指出,目前城管与小贩之争,其实就是“管理权”与”生存权“之争。从城管方面看,管理城市秩序、维护城市形象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所在。同时小商贩所设摊点也仅仅是为维持生活,在常人眼中处于弱势地位,更容易博得大众的同情。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矛盾,辛苦维持城市秩序的城管就成了群众眼中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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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君认为,进一步提升提升城管队伍人员素质,推动执法规范化,提倡执法文明化、柔性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因为执法人员和被管理对象之间的权力义务不对等,舆论普遍把违法自然人当成是“弱势群体”,认为对他们执法就是不人性。在这种舆论误导下,违法者即使明知自己行为违法,也极易产生对抗情绪,不尊重城管执法体制,最终导致执法缺少严肃性。
) o2 y$ I4 X3 D! C0 u# k2 q7 I杨立君表示,面对信息大爆炸的这个时代,公众同样需要加强理性分析和判断社会现象的能力,不要盲目跟风。而作为媒体,更应该成为引导群众正确价值观和判断力的“指示牌”。
) I' h9 W) \" ?* I$ |6 \8 m杨立君同时建议,首先需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百姓“知法、懂法”;其次,可以时常组织城管与摊贩之间的“换位”,增强相互间沟通交流,加强对各自工作的认识体验,让摊贩“尊法、守法”;最后规划相关区域使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最终达到缓解城管与小贩对立情绪,减轻管理执法压力,维护城市形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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