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98|回复: 0

[社会万象] 教师长期猥亵多名女生 一再上诉1年刑期变12年

[复制链接]

5344

主题

19

回帖

1万

积分

网站编辑

好评
87
金币
10893
激情
811
注册时间
2013-5-28

活跃会员突出贡献QQ一键登录绑定

发表于 2015-6-23 15: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巨野县某小学老师张某因长期猥亵女学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张某不服判决一再上诉。当地检察机关审查案卷后发现,对张某的量刑确实存在问题,不是过重而是过轻,遂依法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日前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某因猥亵儿童罪获刑12年。
3 E8 O% K9 A. x/ C: s案发:老师向家长告状 牵出猥亵女童案& k2 _/ d6 b# a! \8 z: h, }7 m
小丽是巨野县某小学的学生,2010年6月份的一天,小丽的母亲接到小丽老师张某打来的电话,称小丽小小年纪抽烟。挂掉张某的电话后,小丽的母亲开始责问女儿,然而起初小丽也只是哭,什么也没有说。后来,深感委屈的小丽便说了一句“我要把他的丑事说出来”。8 o# l( `7 ~: a9 E' o5 U6 `
这句话并没有引起小丽母亲的注意,后来经在场的一位亲朋提醒,小丽的母亲感觉事情蹊跷便反复询问小丽。最终,小丽说出了实情,然而实情就像一颗重磅炸弹,让小丽的母亲难以接受。原来,小丽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跟着张某上补习班,也就是从那时起,张某就开始猥亵小丽,不仅在补习班上,有时竟然还在教室里行这些龌龊之举。了解到女儿的遭遇后,小丽的母亲陪同小丽一起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H' M: u% t+ E1 z1 o5 o8 w7 o3 k
案发后,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发现,张某在学校担任老师期间,利用给学生讲题、办补习班之机,在教室等场所中采取摸乳房的方式多次猥亵包括小丽在内的4名女生。+ V* X4 n; X, D8 s
波折:获刑1年不服上诉,检察机关发现问题
4 n: e1 z7 k1 C* K# g, x2010年底,巨野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8月16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14年11月27日,案件重审后,张某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L/ `) M; o. ~0 W7 M- x
然而,在收到该案的判决书后,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案件审查后发现,该判决书在认定事实上与起诉书所认定事实有出入:起诉书指控张某猥亵儿童4名,而法院判决猥亵儿童2名。在审判阶段,有两名被害人的陈述发生了变化,对猥亵事实予以否认。巨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身为人民教师,公然在教室内猥亵多名未成年女生,多利用给女生辅导或讲题的时候实施犯罪,而且肆无忌惮,不怕被别的学生看到,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U0 ]7 a* V- n8 t+ l. x6 \近日,该案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抗诉机关提出的抗诉理由于法有据,应予支持,遂依法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2年。至此,张某猥亵儿童案终于尘埃落定,张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8 j+ D  B+ ~3 x) f" r1 @, e) Y说法:最高法“新规”让色狼罪责加重; ~5 r: f4 X+ |" S4 K$ U: k
为何该案历经一审、重审、终审,判决结果又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在一审期间,为了帮助张某开脱罪责,张某的妻子陈某伙同自己的亲戚朱某等人多次带着礼物找到该案受害人及证人等上门求情,希望被害人能够根据他们的要求重新出具虚假陈述、证言,迫于陈某等人的压力及所谓的“情面”,一些被害人更改了证言,使得庭审中出现证言反复,不仅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也使得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延期审理和抗诉程序,张某也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 @, x- J* h& v' o- p: d" W% a! ~/ K( Q6 M3 d) j
4 d* K7 L$ _1 u2 @
除此之外,2013年10月份,在该起案件一审和终审判决期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规定: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依照这一最新的规定,张某在教室内猥亵儿童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是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这也是张某终审改判为十二年的重要依据。另外,张某的妻子陈某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射阳网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admin@discuz.vip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苏ICP备15007855号|苏公网安备32092402000185号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