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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盐城3名教师因违规补课被处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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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09: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骊山菩提树 于 2021-9-7 09: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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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盐城市教育局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涉及阜宁县和亭湖区,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601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来源/“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来源: 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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