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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深圳市交委处级干部李某雄6月25日凌晨1时33分许,驾驶丰田越野车在南山滨海大道西行深湾五路路段,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人死亡。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发布消息称,事发后李某雄驾车离开现场,涉嫌肇事逃逸。事发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该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2 b1 a# b0 T% y- N
根据深圳市交警局的通报,事发在当日1时33分许,李某雄肇事后驾车离开现场。到2时05分许,南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男子李某雄驾粤BH270A号越野车到现场,自称是肇事司机。此时距事发已经有半个多小时。, [. |( O a t1 q# g7 N' @* o
粤BH270A号越野车车头右前方损坏,民警现场对李某雄酒精测试,李某雄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0,民警依法将其送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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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交警大队经对李某雄询问,同时调取粤BH 270A号越野车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运行轨迹进行比对,确认李某雄为肇事司机,粤B H 270A号越野车为肇事车辆。% L& R1 a( J L# g) {
经查,李某雄(男,60岁)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副调研员,粤BH270A号越野车为其个人所有。事故发生路段为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死者曾某新(男,59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目前,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5 s1 q0 h2 y1 ~) _
深圳市交警局方面还透露说,李某雄供述称,事发之后,他比较慌乱,此后也曾驾车返回现场查看,但是没有发现什么情况。于是驾车离开。第二次再度返回时,才看到警察在现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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