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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 a1 O1 }+ D1 s7 ?2 ?% N2013年3月8日,多名志愿者来到杭州江干区九堡镇宣家埠三区,找到了一个藏猫窝点。一个小小的棚子里,堆着四个铁笼子,每个铁笼子里关着三四十只猫。志愿者和藏猫者从早上一直僵持到了深夜。最终,藏猫者妥协,将这一百多只猫无偿交给志愿者处理。图/IC# O, f9 {" X2 P: K |
这是一场反虐猫组织与虐猫者的对决。虐猫者的行为血腥、残暴、令人发指,而手握正义的反虐猫者们用“人肉”手段将对方的隐私公之于众,以期以“非正规”的方式推动动物保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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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无”(网名)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将是一场拉锯式的“人肉”战。
{- I5 K8 o) {/ j: V9 q他与他的团队陆续“人肉”出一个网名为“崇景一郎”的几乎所有私人信息,住址、手机号、户籍、家庭成员及工作单位,甚至包括当事人的几处不动产。
# {# ?5 F1 x" a$ A和大部分“人肉”一样,被“人肉”者犯了“众怒”。在反虐杀者们的世界里,“崇景一郎”是一个与邪恶捆绑在一起的名字,他与他的同伴们的爱好极为血腥、残暴、令人发指——虐杀。
" a+ Z9 S5 n6 `5 R在一个名为“小动物作业同好实验园地”的QQ群里,群主“崇景一郎”正在和大家讨论虐杀小猫的各种手法和用具。30人左右的群,主要用来分享虐猫的手法经验。虐猫的过程被拍成视频,上传为群文件,而其中大多视频的始作俑者是“崇景一郎”本人。
$ B& [) o4 o4 _4 g* [& Q$ P8 @与这30人的虐杀群相比,反虐杀的力量显然要庞大得多。“可无”是“中国反虐杀联盟”的创始人,他创立的其中一个反虐杀群,就有成员五百多人,自2010年成立以来,该组织一直关注着社会上各种虐杀动物的活动。不同于普通动物保护团体致力于对受伤小动物的救助,反虐杀联盟主要靠在网上发现、曝光虐杀人的真实身份来援助动物。" C" R2 C" R* E
一场用非常规的“人肉”方式阻击非正义的虐杀行动由此开始。6 _& f8 z' P* ], J
虐杀群
}# n4 i. K3 P# D: g一个月前,“可无”在微博上看到一个网友的QQ群的9张虐猫截图。图片正是来自“小动物作业同好实验园地”的QQ群。
; r% O8 x( F3 a `8 n这个QQ群建于2014年11月,申请加入时需要审核认证,但当时的审核相对较松,它的作用就是要让外界知道他们的虐猫动态,核心人员还有一个内群,人员固定,一般人无法进入。
5 G$ |1 R) o& h# Z4 B仅两周时间,群文件就上传了20多部虐猫视频,以群主“崇景一郎”上传的视频最多。“群成员的流动性很大,他们会不定期地上传视频,发布者有男有女,视频里的人基本都是不露脸的。”一位群中的网友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w. l& K# w* c( ~
《中国新闻周刊》翻阅其中的两个视频,“崇景一郎”极其血腥地虐待小猫、小狗等动物。3月19日,群友“灵魂教父”出差路过广州,约群主“崇景一郎”一起“玩玩”。他们在QQ群里进行了一次虐杀直播,画面中的男子还哼唱起轻快小曲。网友们发现,他们所在的房间里可以清晰地看到“7天连锁酒店”字样。/ g' E% g! G, \5 W
一位网名“猫神”的虐猫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崇景一郎”属于虐猫中的残忍的“派别”,“我们圈内知道自己的行为不被认可,所以不会顶着风头行事,更不会像‘崇景一郎’他们那么高调。”
0 B. T% u+ O* [6 E/ f% V- R# q; P/ S3 X“猫神”所在的QQ群分类标签为“生活休闲-其他|杀猫|运动”,群里有421个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我自己没有特别的原因,就是个爱好。国外还有虐恋食人文化呢。”“猫神”这样谈论虐猫的起因。
1 {' R) t5 z4 B, u8 M2 W/ \/ c“可无”的线人卧底在“崇景一郎”的虐杀群里,3月12日上午带来了新消息:“崇景一郎”在虐杀群里告诉其他人,自己晚上要去“吃个鸿门宴”,和想要劝解他的爱护动物人士谈谈。" K1 ` a2 N& o( r" `3 g5 s, A
“我想这正好是一次展示的机会。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社会底层,心理有问题的一拨人,我要去给他们展示一下我,让他们对杀小动物有一个新的认识。”QQ群截图里,“崇景一郎”似乎兴致勃勃。* F6 D( \+ A+ X8 W1 S
这令“可无”异常气愤,“必须把这种变态‘人肉’出来。”“可无”说。3 a0 a1 r/ m# p
“人肉”% D- ]' Z2 x u- Z& L5 y
很快,在网友们的协助下,“崇景一郎”的私人信息逐一被找到。上述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群友曝光了“崇景一郎”的QQ号和手机号,“号码是他之前在群里公布的,为了方便同伙找到他。”
" S T, C0 T4 D3 I2 A“可无”通过信息分析,最终认定“崇景一郎”是一个名叫雷明(化名)的青岛籍28岁男子。经多方打探,他得到了雷明的身份证号、出生地、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以及雷明的三张自拍照,并于3月18日证实以上信息均属实。
# y. L3 c# g" B- |# a. v网友们发现,作为“惯犯”,雷明已不是第一次被“人肉”了,他曾是虐杀贴吧的吧主,上传过很多虐杀猫狗的视频,早在2012年,就因被“人肉”,还在百度贴吧发了道歉帖。
" Q r! h' k# i$ x3 D1 `" H, [“可无”写了一条长微博《群主崇景一郎事迹全公开》,汇总了所有“人肉”到的雷明的信息。“话说找到他的那一瞬间,我们无比激动,就像申奥成功一样。”“可无”在微博上感慨。同时,他还号召网友将长微博的内容发送到各国驻华大使馆邮箱,以防雷明出境。
" |. O7 q/ P$ m! F这或许对雷明起到了震慑作用。“可无”加了雷明QQ。“我诚心道歉。现在我录视频。”雷明在QQ上对“可无”说。但令后者气愤的是,在所谓的道歉视频中,雷明并未对虐猫表达悔意,只是对在网上传播视频和照片表示歉意。
# `0 ~( d$ |5 M5 s; a视频里,一个男子用粉布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整个视频一共持续了33秒。放大后,与之前“人肉”出雷明的自拍照对比,确为同一人。“眼镜都是同一款式。”一位网友说。在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雷明甚至承认“人肉”出的照片是自己,但否认参与虐猫。; Q$ v2 d8 q2 A" o; ]' M X
“可无”觉得雷明毫无诚意。当晚,他就把视频放在了微博上,“本来答应你不发的,但是你也让我摆正了态度,对付你这种人,就得干到底。”9 r' k+ m0 f' Z, H2 o8 E7 _
紧接着,“可无”居然收到了与雷明一起虐猫的“灵魂教父”发来的9段虐猫视频,“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可无”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 ^2 f# h* U" @, M“可无”开始“线下人肉” ,自费飞到青岛,通过之前的线索找到了雷明家所在小区,现场确认了雷家的门牌号,拍了一些照片。“我是想让青岛本地的网友到他家来施压,必须在现实中给他点教训。” |# g( C/ E9 t0 ?) E+ K/ F
第二天,“可无”在微博上号召网友打青岛市长热线电话,鼓励大家做宣传单到青岛分发,希望将雷明的行为公之于众。( R. u% q* [8 o0 H* ]
线上“人肉”也在升级。
1 G1 Z; b; e: @' X$ ^! _8 T, S3 s依靠网友的力量,雷明的个人信息愈加详细,他的两张工行卡号,以及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单位电话均被曝光。除了青岛的一处房产,雷家在北京的三处房产也被曝了出来。还有网友发现,雷明还拥有哈萨克斯坦永久居住证和5年的俄罗斯定居签证。% o" {3 e. R; o2 k
接踵而至的是网友们的种种质疑,雷父为公职人员,如何购买价值上千万的房产?怎么负担雷明长期居住海外的生活费?甚至有网友表示已向中纪委举报 。8 j, X( e$ k2 z$ L7 v, z) d
激进的反虐杀者
% Z2 `: U# e5 U# Y* q虐猫视频的刺激之下,雷明所有被“人肉”出的信息似乎也就成了谴责的渠道。一位网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曾打电话到雷母工作过的单位,另一位网友向《中国新闻周刊》播放了她与雷明的两分多钟的通话录音。雷明接起电话第一句就是:“大姐,你别再打了。”该网友让雷保证日后不再虐猫,而雷先矢口否认,接着称其父亲正接受组织调查。
" v9 X; b$ N) J! Y! d7 @) w- r2 y“我已经接了上千个短信和电话,把我都快骂死了。”雷明父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自从网上公布他家信息后,他的手机就没有消停过,“但我不介意,如果真是有这事,你骂我是应该的。”雷父说,他并不知道儿子的事,被“人肉”后,曾与雷明长谈,儿子否认虐过猫。: c2 z0 M) ^. g2 H
对于“可无”的做法,雷父说:“如果我小孩真的有这个行为的话,他早点给我打个电话,我绝对是感激不尽,何苦要在网上公布。”雷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事已向单位汇报,也已报警,“现在也讲不清楚,事情总有一个最终的结果。”( @/ M, j# D* c3 f3 Y8 `
与此同时,“可无”想起了半个月前就“人肉”出的虐杀群“二把手”——“许晨晨”。- {& }, ~- _, P1 Y
很快,“许晨晨”的真名、QQ号、手机号、在兰州的住址被“可无”公布在微博上。第二天,就有网友按图索骥找到了“许晨晨”所在的晨晨家电维修中心,并将现场照片再次发到微博上。
2 Z: K. C+ y) ]: o似乎意识到“人肉”的风险。4月3日凌晨,“许晨晨”通过微博向“可无”喊话:“可以认识一下吗?我是许晨晨”。接着,“许晨晨”更新了两条微博,将他知道的虐猫者名单的QQ资料截图,公开在了网上。2 H$ ^# o8 G& P$ T6 H# f
“许晨晨”的微博投名状并未让他摆脱危险。第二天,有六七个人借修东西为由,将他的家电维修证偷走,扔到隔壁化妆品店的垃圾桶里,还砸坏了玻璃柜上的电路板。“就是那些动物保护的人干的。”“许晨晨”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y- s& f5 |% E' P# ^7 c5 D
“但我没虐过猫,只是为了看暴力的血腥的图片,寻求刺激,就像看恐怖片一样。”22岁的“许晨晨”这样向《中国新闻周刊》辩解道。他觉得很委屈,“我不是什么‘二把手’,‘灵魂教父’可以为‘崇景一郎’徒手捉猫,至今住在一块,他才是‘二把手’。”/ A/ U/ o" ?: L e
4月5日,“可无”发了一条微博:“请不要对‘许晨晨’做出过激的行动,我们还需要他做污点证人,他对‘崇景一郎’了解得肯定比我们要多。”
0 n2 B3 j# Q) g* v) U“许晨晨”随后写了一篇长微博——《我所知道的宅男虐猫史》 (宅男即“崇景一郎”),介绍了自己加入虐猫群的前因后果,也公开了“崇景一郎”“灵魂教父”的相关信息。4年前,“许晨晨”在“奥斯辛猫集中营”的贴吧里认识了吧主雷明和“灵魂教父”,他们经常与网友发布大量虐杀猫狗的视频。
" j$ y5 @7 B( s1 ?) |8 ^“‘灵魂教父’是因为花十多万买的日本锦鲤被猫咬死之后,才开始虐猫的。”“许晨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但对雷明起初虐猫的动机并不清楚,“听说他吸食致幻类药物,然后几天几夜不睡觉。”
& ~$ c& d5 Q) x* {3 m就在一个月前,“许晨晨”因试图劝说雷明放了一只大花猫,被雷踢出了虐猫群。
" h4 {( A1 \2 z$ Q+ z5 b6 c, j( ~“许晨晨”对打砸他店铺的动物保护者们亦颇有微词。三年前就有动物保护者“人肉”“崇景一郎”,“许晨晨”还提供过帮助,将“崇景一郎”的地理位置信息、招待所房间号都找了出来。“连实景地图都箭头标出,但是那些动物保护者也没有找到他。”在“许晨晨”看来,动物保护者们四年来一直被雷明牵着鼻子走,“他们只知道瞎搞,根本就不是想找到‘崇景一郎’。”. U& Q+ o# C0 o: @9 c8 Y# }" Q" n
组织阿姨团. Z3 e$ X6 i% s0 i1 Y
在“可无”看来,雷明和他的虐猫追随者们如此嚣张,是因为至今没有相关法律的制约,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
( N% a9 K* p4 x& @2 Z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杨通进在《人对动物负有何种道德义务》一文中就曾提出,伤害动物不是人的权利,只是一种被允许的行为。而不伤害动物是对动物负有的一种初始义务。
1 G Y5 ?' L( r/ F/ ^( j+ ]' I6 f事实上,早在2009年,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就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项目起草组由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牵头,全国多所高校学者参与拟稿。
, Z, }: \- n- U! I5 n& ?! w常继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动物保护法》当时一共起草了两个版本,一个针对短期,以反虐待为底线;另一版针对长期,关注动物福利。7 Z2 I+ b0 v) C4 t4 y1 H/ K
当年的专家建议稿中特别指出,动物具有一定的感受疼痛、痛苦、忧伤的能力和记忆能力,应当避免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痛苦和伤害。针对虐待动物,应当对个人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具结悔过;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以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这种虐待行为使公众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停止侵害的民事诉讼。
" H% O$ Y/ @ w u3 X! P" Y“后来提交到全国人大法工委,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人的问题还都没解决,担心在民众间引起争议,于是就搁浅了。”常继文这样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动物保护法》未能如期出台的原因。“但是我们有建议配套修订《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虐待动物的残酷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且十年内出台《动物保护法》是有希望的。”8 h u# K5 C7 \2 L. a0 i
“7年来家里那么多残缺的尸体和血,家里人不知道也太搞笑了吧。”“碧绿色的兔子”(网名)看了虐杀视频,推测雷明是在家进行的虐杀行为,“每天血淋淋的尸体都可以不知道,每天的惨叫不知道?”
; n' v9 X2 I& E, @* t“可无”和“崇景一郎”的网络“决斗”远没有结束。“可无”的中国反虐杀联盟成员因此猛增,他重新设计了LOGO,发布了反虐杀联盟群规。4月11日,管理员统计了群成员所在地之后,开始筹备建群以来第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反虐杀行动,组织北京阿姨团赴青岛,要求当地相关部门传唤雷明,并让其公开道歉,解散虐杀组织。随着事件影响力的扩大,香港导演尔冬升、内地演员张馨予也相继转发了“可无”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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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可无”的做法显然也超出法律的边界。2014年10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人肉搜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j! [1 U6 G9 x7 q' d“这就不用你们操心了,媒体总说人肉不对,把我们搞得像犯罪分子一样。”针对颇受争议的“人肉”,“可无”这样回复《中国新闻周刊》,“我们就是要用这种方式推动动物保护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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