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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北大女博士涉抄袭被撤销学位向北京教委申诉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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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08: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讯 近日,曾涉“抄袭门”而被北大撤销博士学位的于艳茹收到北京市教委申诉答复,对其申诉请求不予支持。于艳茹表示,对北京市教委的申诉处理过程及结果不满,将继续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 A! f, Q6 a4 t两次申诉失败
7 V1 e9 Y5 Q! _1 F8 Y/ x* Q8 F目前,于艳茹在北大和北京市教委的两次申诉皆以失败告终。
/ B6 w# q# w6 J7 h0 D+ V. Z. \2014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该刊物所发表论文涉嫌抄袭。随后,北大启动调查,于2015年宣布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于艳茹不服,向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今年3月申诉失败。& K& c9 z8 q/ N" j- J3 ^. a' ~  p, I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育法中心执行主任姚金菊解释,校内申诉的法律依据是教育部2005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表明,学生对学校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5 D, v$ V$ A* H( Y3 b: @$ ^
3月18日,于艳茹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于艳茹回忆,3月30日接到北京市教委一马姓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告知,教委对于是否受理其申诉犹豫不决,因此前从未受理过学位问题的申诉。4月1日,于艳茹致电北京市教委,确认教委正式受理其申诉,已给北大发去受理通知。/ b; e; N' s% Z3 }8 l9 z8 o% H
4月27日,北京市教委交给于艳茹一份延期答复通知书及北大应诉书,称因情况复杂,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申诉答复意见,需延期至5月24日前做决定。在此期间,于艳茹多次提出申请举行公证会,均被拒绝。) ^- L) U6 ~  E! J5 p8 W1 o* i) x
5月22日,于艳茹收到北京市教委答复书,申诉再次失败。+ a" _9 r2 Y& P! P
“向教委申诉是一种校内救济程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复议。”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解释道。7 E0 g- J% J7 [$ i: @# m
将提起行政复议; n" z4 q6 U7 y& F" @4 q1 x: z
对于北京市教委的答复,杜兆勇认为其“没有很好履行职责”。5月18日,于艳茹发现北大提交的应诉材料中,有些内容缺乏证据支撑,遂申请教委向北大进一步调取证据材料。而于艳茹于5月22日收到北京市教委的答复意见书时,意见书上的落款时间正是5月18日。( g0 N) M% B9 Y
“于艳茹提交的很多申诉意见没有被采纳,决定就已经出来了。”杜兆勇对此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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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的申诉答复书写道:“如不服答复意见,可在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i' q% c  k! m9 q# u8 w% C5月21日,于艳茹向北大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北大撤销其博士学位的相关会议记录。; p/ A- {6 {  w6 U# ^3 l% J  U3 ~7 b
“我认为北大可以单独作为被告。”杜兆勇表示,下一步打算去教育部提起行政复议,或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 G+ v2 y: @. j8 B" f1 b! c; h
姚金菊认为,根据目前最高法院公布的几个学生诉高校行政诉讼案例,法院受理此案的问题应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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