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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
9 O3 x- I* c5 R1 n, l2 c2007年起,我介绍她认识有头有脸的人,她用自己的办法获利后二八分成。她与上司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 k! }6 K* Q8 m# v& v+ s女学生
- ?9 i M9 A3 Y. b8 u/ d我们没有协议,他看我钱多向我要钱,我给了他两万元。什么不正当男女关系都是瞎编。+ _4 \3 _# s' j' {3 `
为人师表的他向女学生借钱遭拒后,声称该学生和上司有染,不断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学生,如果不给他100万元就将学生的不正当私生活公之于众。女学生不堪骚扰支付了2万元,但他并未知足继续威胁。无奈之下,学生报警求助。昨日,记者获悉,涉案老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1 K8 I6 {7 A! `) L9 a& V年近六旬的陈某曾在位于天河区的一所大学当老师,主要从事教育乒乓球工作,孙某是他2006年的学生。/ A2 a! B5 u8 v# g, B7 h
老师:她分给我120万元. }/ F- e" E7 h, @
据陈某供述,他和孙某之间曾有过合作关系,两人约定二八分成, 因为他教打乒乓球,认识很多有头有脸的人,从2007年开始,他不断介绍一些人给孙某认识,孙某通过自己的手段从这些人身上获取利益后,就分20%给陈某。陈某声称,孙某据此陆陆续续给了他120万元,但他们之间没有书面协议。
- o1 i. H* t0 E6 j; l2014年1月,陈某在澳门赌钱先后输了70万元。据陈某供述,他因没钱偿还赌债,为此发信息给孙某借款10万元,但孙某没有回复,陈某当时心里就开始觉得不舒服,认为孙某开始想摆脱他。2014年3月,陈某通过另一名学生转发信息给孙某,内容主要是警告孙某如果再不理会他,不给他钱,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但孙某依旧没有理会。
5 x% v' x7 J9 L# [$ R% X( U( E6 \+ k之后,陈某不断发短信、打电话给孙某,以公开孙某与其上司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相要挟,要求孙某给他100万元。其间,陈某还两次打电话到孙某所在单位,声称孙某与单位主任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叫主任小心点。陈某称,他打电话到孙某单位也是想孙某重视他,给他回信息。
9 b- I4 @4 V! b学生:老师所言全是瞎编
& V3 A" [# _' C6 x面对昔日老师无休止的威胁勒索,孙某起初不予理会。据孙某回忆,早在2010年,陈某就开始向她多次借钱,理由是他手头拮据,共借了10万元左右,但碍于师生关系,孙某当时没有让陈某写借条。2012年,陈某又向她借款10万元。后来,陈某在澳门赌博输钱后,一直向她借钱。为什么陈某会一再向她借钱?孙某认为可能陈某觉得她比较有钱,但两人在钱财方面没有什么协议。$ l% W! y7 n- ]5 N( f" Z
孙某称,陈某所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全是编造出来的,是为了敲诈勒索她。从2014年3月开始,陈某连续打电话向她借10万元,她没有给,陈某就以要举报她有不正当私生活为由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向她要钱,但孙某一直没有理睬。后来,陈某又打电话给她,要求她给100万元,在电话里说孙某有不正当的私生活,还说孙某与单位的领导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还编造孙某跟另一名政府领导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孙某依旧不予理睬。
6 s: v% w& z" F4 d6 N) A但孙某没有想到,陈某直接打电话到她单位前台,放言说要找单位主任的太太告发孙某,还要去举报。陈某说如果拿不到这笔钱就摧毁孙某的人生,不惜要和孙某同归于尽。1 ] Q- E4 _* w$ y6 J) J, L
辩称:因经济纠纷引发冲突
7 K& F- K5 v/ n# [7 j' x7 ]* [! s2014年3月23日,孙某由于害怕被陈某骚扰,在天河一家饭店里给了他2万元现金,当时陈某还出具收据,清楚写明:“在收到98万后从此不在私生活方面造成威胁,从此不再来往”。
! @0 ~3 Q# z3 c7 o; O. X: m此后,陈某又不断打电话要求孙某在2014年3月25日前给他剩下的98万元,否则就去举报孙某。孙某觉得陈某无中生有,忍无可忍决定报警求助。孰料,报案后,陈某依旧一直威胁孙某给他钱。
8 E" `: n9 Z+ T) L+ a* E. }孙某将计就计,主动约陈某称先给他40万元现金,紧接着打电话给派出所民警,让民警在现场守候。当日上午10时左右,陈某赴约拿钱,之后被在场伏击的公安人员人赃并获。9 l% N. Q, N8 L* [" u5 z
案发后,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陈某提起公诉。陈某否认控罪,辩称没有强迫孙某索要钱财,只是按照与孙某的约定取回应得的钱,两人是因感情和经济纠纷引发冲突,不构成犯罪。
$ d; N% C8 u8 o' ^. Q$ g- w1 _. O法院:$ r6 p9 e2 t& Y1 Q4 o; C) E7 H
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j) \7 x6 _3 v: v; B犯罪未遂减轻处罚) c* y; l% Z+ V& d& N' O
法院审理后认为,有关陈某与孙某之间是否存在协议,仅有陈某的供述及其女儿证言予以反映,没有相关书证,孙某对此也否认,故无法查证属实。再者,即使两人之间的协议曾经存在,但该协议违反公序良俗,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X! y8 k Z, ^! t4 S$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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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Q0 ^* _ W" g" v* V在孙某拒绝与陈某继续保持联系的情况下,陈某无权强迫孙某与他联络并支付钱款,但陈某却多次以揭发、张扬孙某隐私的方式进行威胁,足以使孙某产生恐惧、害怕心理,从而被迫同意支付100万元,为此,陈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两人之间是否有过协议、是否存在经济往来都不影响陈某敲诈勒索的行为性质。5 h1 \) Q/ S+ B u& C
量刑上,依法应当对陈某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但鉴于陈某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根据法定刑幅度,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综合考虑陈某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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