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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广州10住户未签协议房屋遭拆 镇政府:该处属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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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10: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514065443fdf95.jpg & r! N9 n4 }. [& @2 w" c" V1 N, c! P( ~

0 Y5 w. q  J4 c5 a% m! _% F1 ?! E昨日,白云区钟落潭新村一社,两台钩机正在将房子拆除,而这些房子的户主仍未同意拆迁。4 W) ^; A+ D, x5 P& {4 t2 }
南都讯 昨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村靠广从路处,挖土机正拆除房屋,灰尘滚滚,有住户来不及搬走,在尘土中搬家。被拆部分住户称未签署拆迁协议,钟落潭镇政府回应,部分房屋属违章建筑,已提前通知拆迁。
& }6 A( ~4 t" V  p2 X拆迁户:未谈妥拆迁事宜, U0 k2 @7 r; \+ g9 E
昨日上午,广从路与九龙大道交界处封锁线围起占地超过3000平方米的区域,由近50名执勤人员把守。这片废墟上有6台挖土机,其中1辆正对一栋5层高的住宅进行拆除,现场灰尘滚滚。据悉,该地段属于地铁14号线征地范围。昨日进行最后一期拆迁工程,共拆15户。) N/ g1 o$ _; {+ r' |0 D! Q, P1 `
一栋尚未被完全拆除的房屋前,3名灰头土脸的租户在尘土中慌忙搬家。一女子肩上背着儿童用的粉红色书包,身旁堆满了书桌、沙发、被子、泡沫地板垫、床板等家居用品。2名上衣灰扑扑的小伙子将家居用品一件一件搬上卡车。7 {9 i; h1 r: G1 |5 M4 u4 b
这片废墟的一个角落里,10名拆迁户蹲在碎石上,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夷为平地。
: X' f5 M& B: ]7 U; Z2 s这10名拆迁户均是当地新村村的村民,家里的这套宅基地建于1990-1992年间,属于混合结构。村民刘先生说,2013年2月,镇政府给他们转发拆迁通知,5月开始协商,2年内谈了5次,但征地标准3360元一平方米,这个价格他并不满意,所以他未在任何拆迁协议上签字。
% @3 d( C  f9 |# [2013年起,属于征地范围的住宅被停水停电,刘先生和附近住户不得已搬离。去年始,刘先生从镇政府得知自己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但是哪里违章、怎么违章,从来没有人告诉我”。
8 a  |* m. K. a0 n/ Q& _* u0 d前天,刘先生发现其广从九路1494号的房屋大门处贴了一张告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申明该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责令当事人于3天内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拆除。昨日上午8时他们来到现场,挖土机已经开挖,房屋瞬间塌成一片废墟。
/ c) Y, O! k" e* q& H% g镇政府:该处属违章建筑
% j% S& {: G3 f& R, M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回应,本次拆除的15户村民房屋是地铁14号线钟落潭段征地拆迁工作的最后一项工程,此前拆迁工作已完成98%。经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核查,上述15户村民房屋无合法健全的产权资料或未申领《建筑规划许可证》,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系违章建筑,需收回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 t" b9 L5 Z5 a律师说法
+ q' N+ E1 R- n  \3 K/ L
$ ~2 E2 \9 o- z
2 F/ ]7 M( m) y% ?超出登记范围的建筑7 l0 c$ K+ q  a
没有合法产权
8 X' D2 J; g7 l7 p1 w6 d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表示,城中村中许多宅基地实际面积是超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范围的。超出登记范围的建筑没有合法的产权,应属违章建筑。本报道中刘先生宅基地证登记面积为70平方米,而实际面积超140平方米。因此认定违章建筑是有法律依据的。然而登记范围内的房屋是合法的,应该得到拆迁补偿。% ?7 t+ |. U: C% D
另外,按照广州市相关规定,市政征地拆迁工程中,只要有90%的城中村居民同意拆迁,那么剩余10%需接受大多数的意见。这种情况下,钉子户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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