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万龙电气(831701.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该次处罚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1年7月8日,盐城市射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盐南高新区应急局对射阳伟龙电气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5月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于2021年3月离职,副总指挥生病不在岗,后勤组王某于2020年11月离职后,未及时修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盐城市射阳县应急管理局认为:以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万龙电气称,此次行政处罚反映了公司对子公司安全管理存有疏漏。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公司和公司子公司安全管理状况,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学习法律法规,做好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保障有力。 本文源自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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