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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城事] 店铺接连失窃 一女贼频伸手终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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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5: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天门市频频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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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发生始于今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小街上开服装店的陈女士由于生意不忙,就站在隔壁邻居家门口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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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只有几分钟的光景,再回到店里时,她发现放在桌上的手机不见了。陈女士开始以为是邻居跟她开玩笑,但是邻居们都说他们没拿她的手机,并建议她报警。她用固定电话拨手机,发现是关机,她这才意识到手机真的丢了。接警后,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很快就来到了现场,通过了解,陈女士站在隔壁邻居店门口聊天也就几分钟,她虽然是背对自己门市的,但中间有几次回头看了几眼门市,并没有看到有人进出她的店铺。好在她这店是新开的,加上早上开门不久,还没做过生意,抽屉里没有什么现金,所以除了丢失一部手机外,其他没丢什么东西。随后,民警们对周围的群众展开了细致的走访工作,但并没有群众在案发时间看到有人进出过陈女士的店。民警们分析,犯罪嫌疑人能有利地抓住作案时机,可能是事先踩过点的,在几次确认陈女士的习惯后才最终下手。/ L" B% V2 G: _0 B! w' L

' V3 V0 K$ d! f$ w2 R( F        3天后的一个下午,距离陈女士不远的店主高女士,在门市里的躺椅上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发现抽屉里的1800元现金不见了。她后悔自己麻痹大意,情急之下,她选择了报警。民警们赶来后发现,高女士午休的地方离抽屉很近,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动静小,速度快,也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猖獗、大胆。6 A3 s7 P( y! c( J  R5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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缜密侦查贼影初现/ F5 Y1 L  r5 T! q  K2 T( s

* C5 `# C8 i$ k. H7 X        在接下来的走访中,民警们得到了一条有利的线索。高女士的一个邻居告诉民警,在案发的时间段,他看到有一个女的进入过高女士的店铺,进去一会就出来了,当时以为她是去买东西的,根本没往别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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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们了解到,这名女子30岁左右,也大致知道了她的体貌特征。但仅仅这些不能说明这个女子就是犯罪嫌疑人,而且目击者也不能确定这女子走后有没有人再次进入过高女士的店铺。在接下来的10多天里,小街上又连续发生了3起窃案,办案民警通过对这5起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对被侵害人的详细询问,发现了这5起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盗窃对象特定,通常是一个人值守的沿街门市;盗窃时间相对固定,都是在白天,而且案发时段集中在上午的9点到11点,下午的1点到3点之间。在走访中,有多名群众反映在案发时间段,他们看到过有一个女的进出过被盗商铺。目击群众对那名女子身材长相的描述,和之前群众看到的那名女子很相似。# g8 ]! A! A1 ]/ q. I, g+ R

. g+ ^/ |; m1 c5 p) L! T. D        民警们认定,这5起窃案,很可能为同一名女子所为。于是,专案组民警迅速调整案件侦查方向,对近期发生的门市盗窃案进行认真梳理,对其作案手法、特点和规律进行串并案分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走访后,一个姓刘的女性进入了专案组民警的侦查视线。专案组民警进一步围绕刘某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 l& L/ O4 q' V& V. j# z

( m& I# x$ I" N6 K窃贼原是年轻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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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 ?3 M; N/ S$ U& }, C# ^        刘某,30岁,连云港人,现居住在新坍镇。这人出手很大方,常常打麻将,而且玩的还比较大。最近添了不少新衣服,说是她老公新买的。但是民警们调查到,刘某的老公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根本没什么钱给她买衣服。从这些迹象表明,刘某作案的嫌疑很大。于是,民警们来到刘某的家,准备与其正面接触。民警们进门后,还没问任何问题,刘某就神色慌张地往外跑,被民警当场控制。刘某的这一举动,更增添了民警们对刘某怀疑。民警们将刘某带回所里,但刘某一直不说话,但当民警们将刘某家中的一部手机拿出来的时候,刘某知道抵赖不过去了,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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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刘某交代,自己跟丈夫都无业,平时又好吃懒做,也不想上班,手里又没钱,所以才想到溜门进行盗窃。刘某告诉民警,每次作案时,她都会进行踩点,然后抓住时机进行行窃。从5月下旬以来,先后作案5起,案值5000多元。' _% Y4 A5 U" J# k; u' k;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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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某本应通过辛勤的劳动获得美好的明天,但她在贪念的驱使下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能不为同样有此恶习的人敲响一记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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