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娃 发表于 2021-8-17 10:00:15

防疫不放松,防诈需警惕!警惕以“疫”之名的诈骗手段

近期国内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全民战疫的大背景下
一些不法分子们却在蠢蠢欲动“创作”各类新型诈骗手段侵害群众的“钱袋子”

真实案例案例18月8日晚上,曹某在刷抖音时,被冒充某镇党委书记照片的账号私信,对方询问其近期是否顺利,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松懈等,并让曹某添加其工作微信,假借委托上级领导办事需要帮忙为由,损失18万元。案例28月7日中午,冯某接到一个自称是某分局的电话,对方称其涉嫌贩卖新冠疫苗,名下财产需做公示,后对方出示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提供一个案件网址,报警人按照对方提示,将银行卡内余额全部转至对方账户,共计损失10万余元。案例38月4日上午,余某接到自称某军分区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要合作建核酸工作室,让其联系厂家,且给厂家转账4.9万余元,现在对方联系不上,发现被骗。案例47月28日下午,陆某接到自称是某公安局的电话,称其的身份信息泄露参与了散布疫情的谣言,要对账户进行清查,后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发现账户上少了40万元。案例57月28日下午,陆某接到自称某APP客服的电话,对方称疫情原因送不到货,要求支付宝退款,编造各种理由让陆某绑定银行卡并进行转账,后损失3.9万余元。案例67月25日中午,冯某接到自称是某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之前办的一张电话卡涉嫌一桩非法买卖新冠疫苗案,让其把所有钱放到中国银行一张卡上,对方还让她下载了APP,经过一番操作发现卡上的4.3万元被骗。
案件分析作案时间无固定作案时间,全天皆有可能。作案目标多选择熟悉网络,经常使用虚拟社交、移动支付等平台软件的人群,其中绝大部分为年轻人。嫌疑对象不法分子熟悉社交软件操作,对手机支付和银行转账的流程十分了解,手段专业,一般为团伙作案,有较强反侦查能力。   作案规律不法分子对网络诈骗手段较为熟悉,熟练掌握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转账流程及管理漏洞;嫌疑人多为团伙作案,有一定的组织架构及分工协作。
警方提示1、引诱性链接,别点近期有人冒充疾控中心散发“交费接种新冠疫苗”的短信,其中包含引诱性链接,切勿输入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2、社交群交费信息,别急着转
在社交群收到的交费打疫苗信息,在未核实对方身份前,切忌转账。3、陌生号码来电,别轻信
接到冒充“疫情防控中心”的电话,对方称要你登记个人信息打疫苗,或者以你的手机号涉嫌发布假新冠疫苗的信息为由,要求你前往公安局核查,切勿轻信。
针对类似骗局请大家务必擦亮眼睛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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